各办公室、实验室:
按照学校《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组织研究院各办公室及实验室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工作。
自查范围包括公司所有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状态、电气电线使用安全、消防设施完好状况及其他安全相关事宜。自查时间为4月7日至4月10日。4月11日起,研究院将组织专人到各实验室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并现场签署《安全责任书》。
请各实验室负责人严格按照学校安全检查工作通知要求,以自查自纠工作为抓手,对实验室进行全面“安全体检”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、整改存在问题、排除潜在风险,夯实安全管理责任,确保所有设施设备、电气电路、操作使用符合安全规范要求,筑牢安全红线,以“安全科研”助跑“高效科研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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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4月7日